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7-4 18:45:09

各县区科教体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商洛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入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招生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实行计划管理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继续实行县区申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一次下达。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按照职普招生比例要求,以校为单位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商洛中学在商州区的招生计划由商州区科教体局下达,全市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计划数不超过2020年跨县区招生计划总数的50%,到2024年全部取消跨县区招生)。严格落实高一新生班额不超过50人要求,到2022年底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二)落实定向生招生计划。各县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省示范、省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重点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定向生要在满足本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县区要督促各初中学校,对优质普通高中在本校定向生招生计划进行公示。
(三)严控特长生招生计划。各县区科教体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教发〔2022〕66号)要求,做好特长生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招生录取等工作。普通高中特长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人数。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及“公民同招”要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同步招生,严禁跨市招生。除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商洛中学跨县区招生计划外,其余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跨县区招收学生的录取和学籍转接,由市教育局和录取学校所在县区科教体局组织实施。
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拟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应先被外省、外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程序和规定转入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三、严格录取程序
(一)使用市级平台招生。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使用市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实行计划、报名、录取、学籍一体化管理。按照政策优抚、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商洛中学在全市范围录取批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区内录取批次由各县区科教体局组织实施。市上对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审核,并打印录检表,加盖市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后发放到各县区科教体局。
(二)明确招生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依据。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依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县区科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录取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填报志愿。按照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达到报考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考生,登陆“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和县区科教体局分别分批次按程序录取。严禁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强制学生填报指定志愿。
四、做好特殊群体子女招生
(一)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权利。
(二)各县区科教体局要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认真落实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抚政策。
(三)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五、加强学籍监管
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招生录取结果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各县区科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高一新生报到后,学校要将《2022年普通高中高一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县区科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照县区审核结果,为正式录取的高一新生建立电子学籍。
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予录取;对不通过市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收的学生,不予录取;严禁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为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籍;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空挂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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