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6-6 18:58:49

2022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邵阳中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尊重学生志愿选择,严格按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三)择优录取。普通高中依据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的专业测试结果等,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所属市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招生。市区已获得办学许可证、年终检查合格、招生计划已审批通过且在市区内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剂招生计划,但一律不得掐尖招生,且要纳入生源地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现有学位向市教育局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是指令性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学校特长招生占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省示范高中特长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

四、招生对象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全国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市区户籍、外地就读要求回邵参考的九年级在籍学生,要求具有全国学籍,自行联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报中考办批准后在中考系统上报考生信息,初中学校对这类学生要纳入统一管理。本市区学生不得跨县(市)报考。

未完全参加外市州中考的来邵九年级学生,凭原就读地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可参加我市今年九年级中考与普通高中择优录取,但不得享受指标生到校政策。无八年级中考成绩的学生,可向接收学校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相关科目的中考。

五、招生类别

(一)择优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入围的基础上,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按总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二)指标生: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郡铭志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市直及三区各初中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三)特长生: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传统项目和办学特色申请特长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经市教育局统一审批后才能对外发布,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在当地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特长招生的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测试,且特长生必须在已报考的高中学校参加专业测试。

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申请招收体艺专长、小语种以及有创新潜质的学生,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学科特长招生取消。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招生方案,明确特长招生的类别、招生指标、录取条件、测试内容、评分细则、测试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其中申报体艺特长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方案应体现邵市政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经体卫艺科审批后报中考办;申报科技创新、小语种的特长生方案报基教科审批。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特长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取消其两年特长生招生资格。

市区统一特长招生时间段(具体时间见附件1-2),明确报名时间和专业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或延迟测试时间。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发放拟入围名单,预录通知,不得提前签订预录协议。报考特长生的学生只能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或湘郡铭志学校中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和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省示范学校或多个省示范学校项目,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其他学校或多个其他学校项目,否则取消考生特长生资格。

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要在志愿系统填报相应学校的志愿。

特长生录取规则是最低录取标准与志愿入围,按特长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2年6月1日8:00-6月6日18:00。

(二)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haoyang.gov.cn/上查找相关链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等选择学校填报。

(三)填报数量:考生可填报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个择优生志愿、1个指标生志愿(有指标生资质的学生可填报),3个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第二批次5个其他普通高中志愿。

(四)注意事项:

1.家长、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于“高中教学开放日”期间实地考察普通高中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仔细分析,克服外界干扰,自主选择。

2.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中考办联系修改密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填报的志愿、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

4.考生需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好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核对确认签字后,不能更改。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中考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到其它学校,如因学生或家长随意改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或家长自行承担。

6.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不得干涉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机房,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七、录取批次

2022年邵阳市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录取(根据市委 2016 年第 1 次常委会办公会议纪要,湘郡铭志学校比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批次录取);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录取。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志愿择优录取。

其中第一批次依次先录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再录取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择优生(其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二批次全部为平行志愿。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志愿顺序会影响录取结果)。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进行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况启动追责程序。

八、录取规则

(一)最低录取控制规则: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湘郡铭志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科满分值的7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0科满分值的65%。其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湘郡铭志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D等及以上等级。未达到相应类别学校学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二)学业成绩排序规则: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10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九、招生优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优待政策。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有明确要求的,则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对加分或优惠没有明确要求的,则优惠分值为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6月1日前由学校汇总交市教育局审核后方为有效。

十、录取管理

1.录取要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学生必须通过志愿录取平台录取;符合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招收外县(市)学生,必须到生源地教育局报备,没有报备的视为主动放弃外县(市)招生计划。录取外县(市)学生要求通过学生账号登录中考录取平台或生源地教育局出具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证明,查证学生中考成绩及录取情况,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符合外县招生要求的以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的学生。

2.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和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到校就读学生统一给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于9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未经教育局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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