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5-21 7:17:52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使普通高中招收名额分配生(原保送生,简称分配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2〕2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省重点高中招收分配生工作是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遏制初中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科学、改革、求实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义务教育法》。在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全面、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更加公平、多样化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选拔制度,保证高中学校择优录取新生。
二、招生计划
本办法所指名额分配生的招生学校为桐乡市高级中学、桐乡一中、茅盾中学、凤鸣高中和桐乡二中,具体名额为桐乡市高级中学433名、桐乡一中324名,茅盾中学250名,凤鸣高中270名,桐乡二中90名。
资格条件
(一)户籍和学籍:
桐乡市高级中学:桐乡市各初中学校中具本校三年连续学籍且具有桐乡市户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其他四所普通高中:桐乡市各初中学校中具有正式初中学籍且具有桐乡市户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一贯优秀,依据《桐乡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C及以上,每学期体育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
工作流程
(一)资格确定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确定本校符合名额分配基本资格学生总数。
志愿填报
坚持“自愿填报、尊重志愿”原则,符合名额分配基本资格的学生需填写《2022年桐乡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志愿卡》,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志愿。名额分配生志愿填报时间一旦截止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学校。
公示
初中学校在分配生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三公示”,即政策办法公示、符合名额分配基本资格学生名单公示、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公示。公示地点必须在校内明显位置,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结束后,分配生志愿表等有关材料统一由各校审核,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2022年桐乡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花名册》和《2022年桐乡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志愿卡》纸质稿盖章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11办公室,电子表以Excel形式交爱数云盘-基教科-名额分配生-2022,文件夹名称:学校名称。
录取
各校申报的名额分配生候选人必须参加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根据中考成绩总分和志愿填报情况提前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在今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后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前,作为普高的零批次进行录取。各初中学校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名额分配生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所分得名额分配生指标的1.3倍(小数点四舍五入,具体以附表为准,下同)。
1.桐乡市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录取。要求中考成绩总分在全市1200名及以前,分保底录取、抱团录取和统划录取三步进行:
第一步,学校保底录取。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50%(市区学校为80%)。若学校保底录取不足保底数的60%则不受名次限制按60%录取。保底录取后,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抱团录取计划。
对各初中学校申报的名额分配生候选人,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各初中学校实际所分得保底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排序录取,如再相同,则一并录取,下同)。
第二步,抱团录取。除市区五所学校外,其他初中学校抱一个团良性竞争,共同提升。抱团学校分配生指标数之和的30%为抱团录取数,抱团学校申报的分配生候选人根据抱团保底数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抱团录取后,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统划录取计划。
第三步,统划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剩余计划根据学生志愿,以高中为单位,在未被第一、二步录取的名额分配生候选人中,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予择优录取。统划录取后,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下阶段统一录取计划。
2.桐乡一中、茅盾中学、桐乡二中、凤鸣高中名额分配生录取。
第一步,保底录取:对各初级中学申报的分配生候选人,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各初中学校所分得分配生指标数8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凡申报的分配生候选人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在普高择优分数线降10分(含10分,桐乡二中降20分),后其人数尚不足80%的比例时,则不予保底录取。
第二步,统划录取:各招生学校在保底录取后所空缺的招生名额,在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在普高择优分数线以上的分配生候选人中,按择优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凡“择优补录”后尚不足分配招生计划的学校,其不足部分的分配指标移入该校的普高择优生招生指标中。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公正严明。各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分配生制度的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分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学生评价、审核等工作。
(二)精心指导,合理填报。学校要认真研读招生政策,按政策规定要求向学生和家长做好政策解读,指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严禁曲解文件精神误导学生、严禁倾向性指导或诱导学生填报志愿。要切实依照《桐乡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分配生制度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素质教育和均衡化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社会充分了解改革的意图、内容,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重视反馈,动态管理。高中学校要安排优秀教师开展跟踪调研,建立回访制度,及时联系推荐学校,适时反馈分配生成长发展情况。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2:2022年桐乡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花名册.docx
附件1: 2022年桐乡市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志愿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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