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12-18 21:06:52

文山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州教育体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基教、职成教、招生考试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山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州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执行政策、结合实际,尊重历史、兼顾变化,完善办法、高效平稳”的原则,紧紧围绕普及和提质两大任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有序扩大高中阶段招生办学规模,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从严规范招生秩序,最大化满足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需求,努力实现让所有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填尽填、应录尽录、应读尽读”的目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021年全州共计划招收高中阶段新生55700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36300人,公办学校计划招收25270人,民办学校计划招收11030人(公费计划4400人、自费计划州内招生5399人、自费计划州外招生1231人);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9400人。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类型、计划比例、招生范围、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类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普通高中招生、中职招生两个大类。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类型有:公办学校分驻地县(市)外招生、驻地县(市)内招生、定向招生、特长生招生、民族班招生五类;民办学校分公费计划驻地县(市)内招生、公费计划驻地县(市)外定向招生两类,民办学校自费计划分驻地县(市)内招生、驻地县(市)外招生、州内学校州外招生、省内州外学校到我州招生四类。
中职招生含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四类。
(二)普通高中各招生计划类型比例及招生范围
文山州第一中学总计划的55%定向全州各初级中学招生,驻地县(市)外招生计划比例,按2020年学校在驻地县(市)外实际招生人数占当年总计划的比例执行,剩余计划为驻地县(市)内招生计划;驻地县(市)市外招生计划不能完成,转为文山市内招生。
文山市第一中学总计划的55%定向本市各初级中学招生,驻地县(市)外招生计划比例,按2020年学校在驻地县(市)外实际招生人数占当年总计划的比例执行,剩余计划为驻地县(市)内招生计划;市外招生计划不能完成,转为市内招生。
文山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文山市第十三中学(文山学院附属中学)总计划的55%定向本市各初级中学招生,总计划的10%面向市外招生,总计划的35%面向市内招生;市外招生计划不能完成,转为市内招生。
砚山县第一中学、西畴县第一中学、麻栗坡民族中学、马关县第一中学、丘北县第一中学、丘北县第一中学城北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广南县第一中学、富宁县第一中学、富宁县民族中学总计划的55%定向本县各初级中学招生,总计划的5%面向县外招生,总计划的40%面向县内招生;县外招生计划不能完成,转为县内招生。
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砚山县民族中学、西畴县第二中学、麻栗坡县第二中学、丘北县第二中学、广南县第二中学、广南县第三中学、广南县桃源中学、广南县第十中学、富宁县第二中学(田蓬中学)总计划的5%面向县外招生,总计划的95%面向县内招生;县外招生计划不能完成,转为县内招生。
具有公费计划的云南衡水文山实验中学、文山景尚中学、砚山明本中学、砚山实验中学、西畴靖源中学、马关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云南衡水丘北实验中学、广南北附高级中学、广南县西点中学、广南上海新纪元实验中学、富宁上海新纪元外国语学校、富宁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招生计划比例按学校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驻地县(市)外计划定向到具体的县(市)招生,若计划不能完成,转为驻地县(市)内招生;驻地县(市)内计划在县(市)内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费计划,招生范围以驻地县(市)内生源为主,可以面向驻地县(市)外招生,具体招生计划比例按县(市)审批上报的执行;省内州外招生计划,需经县(市)、州教育体育局逐级审核,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后,面向省内州外招生,但招生人数不能超过招生总计划的25%。
(三)录取规则
1. 非定向计划录取规则
所有面向驻地县(市)外招生的非定向计划录取最低分,均不得低于驻地县(市)内录取最低分;其它非定向计划均不设置最低控制线,根据学生的志愿和计划数从最高分录到计划满额为止。
2. 定向计划录取规则
文山州第一中学在录取驻地县(市)内招生或驻地县(市)外招生的最低分下降20分,根据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全州各初级中学的计划进行录取;若生源学校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将计划收回在生源县(市)按驻地县(市)内招生(或驻地县市外招生)最低分下降10分进行投档录取;若定向计划仍未完成,则全部转入驻地县(市)内录取,直至完成全部计划。
具有定向计划的公办县(市)属学校,在录取驻地县(市)内择优生最低分下降20分,根据考生志愿和分配到本县(市)各初级中学的计划进行录取;若生源学校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全部转入驻地县(市)内录取,直至完成全部计划。  
3. 特长生录取规则
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提出招生方案,经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后予以设置。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按学校招生章程执行,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转入驻地县(市)内招生。
4. 民办学校自费计划录取规则
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生源、承诺先录取后补录取手续,更不得招收已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后期自主招收的州内未被录取的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县(市)招考办和州招考办补办录取手续,才予注册学籍;招收省内州外学生的学校,州外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25%,要按照省的批复,主动提前到生源地教育体育部门申请备案,经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录取审核同意后,报所属县(市)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学籍才能办理就读手续;不得招收未经认定的省外户籍和学籍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7月5日08:00开始至7月9日18: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二)志愿填报方式
实行考后知分一次性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草表的基础上,通过网站“https://zzzs.ynzs.cn/”进行网上填报,只有考生本人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志愿草表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基础表,是学校、各级招生部门核实考生志愿的依据。
(三)志愿设置
 1.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及批次设置
采用“学校+招生计划类型”设置学校志愿,共设置提前招生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四个批次志愿。
(1)提前招生批次志愿
本批次填报学校为州内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和省下达我州的民族班招生计划的学校。
本批次只设1个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民族班招生一种招生计划类型填报。
(2)第一批次志愿
本批次填报学校为实行定向计划到校的公办学校和具有公费计划的民办学校。
实行定向计划到校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共14所,即:文山州第一中学、文山市第一中学、文山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文山市第十三中学(文山学院附属中学)、砚山县第一中学、西畴县第一中学、云南麻栗坡民族中学、马关县第一中学、丘北县第一中学校、丘北县第一中学北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广南县第一中学校、富宁县第一中学、富宁县民族中学,每个学校设3个招生计划类型,即驻地县(市)外招生、驻地县(市)内招生、定向招生。
具有公费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共12所,即:云南衡水文山实验中学、文山景尚中学、砚山明本中学、砚山实验中学、西畴靖源中学、马关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云南衡水丘北实验中学、广南北附高级中学、广南县西点中学、广南上海新纪元实验中学、富宁上海新纪元外国语学校、富宁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每个学校设2个招生计划类型,即公费计划驻地县(市)外定向招生、公费计划驻地县(市)内招生。
本批次设20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学校招生计划类型。
(3)第二批次志愿
填报学校为不实行定向计划到校的全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共11所,即: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砚山县民族中学、西畴县第二中学、麻栗坡县第二中学、丘北县第二中学、广南县第二中学、广南县第三中学、广南县桃源中学、广南县第十中学、富宁县第二中学,每个学校只设2个招生计划类型,即驻地县(市)外招生、驻地县(市)内招生。
本批次设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
(4)第三批次志愿
填报学校为州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费计划及省批准到我州招生的省内州外民办学校。州内学校设2个招生计划类型,即驻地县(市)内自费生招生、驻地县(市)外自费生招生;州外学校只设1个招生计划类型,即省内州外自费生招生。
本批次设10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招生计划类型。
2. 中职及五年制高职志愿设置与批次设置及相关要求按省的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四)录取规则与依据
我州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都实行分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等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若还相同则按同分处理。批次之间实行顺序录取,凡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普通高中招生投档、录检、审核工作由州、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时间、录取办法、录取工作等要求按省的通知执行。
六、全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州统一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录取名册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分四个时间段进行。
提前批次:7月15日
第一批次:7月16日至18日
第二批次:7月19日至20日
第三批次:7月21日至22日
七、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是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招考办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个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校长是本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教务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指导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招生政策,动员家长支持孩子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每一个学生填报好高中阶段招生志愿。
1. 开好三个会。要开好县(市)、校、班三级填报志愿工作指导会,认真指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和考生、家长熟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方法,增强对招生入学政策的了解、认知和信任感,使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资助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充分了解所填报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性质、收费标准等,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的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确保教师、学生、家长政策清、情况明,要特别提醒并指导好家庭困难的学生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公费学位志愿。
2. 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高中阶段招生宣传。5月底开始,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学生资助政策、升学政策以及州内普通高中、中职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文山智慧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www.wscde.com)公开发布,请各县(市)务必安排并督促各初级中学,组织所有初中毕业学生,以班级、小组为单位到学校计算机教室进行认真查阅和学习。
3. 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全州高中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州教育体育局将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督查和指导填报志愿和招生宣传工作,参加各初级中学的填报志愿指导会。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招考办、初级中学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县(市)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努力完成州下达本县(市)、县(市)下达到学校、学校下达到班级的招生送生任务,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目标和任务。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宣传氛围,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我州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宣传面、志愿填报辅导面、填报志愿率、录取率均达到100%,录取学生报到率达95%以上。
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进行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省、州、县(市)的统一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材料要实事求是,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性质、办学效益、收费标准、学生管理、生活服务及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学生资助等,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误导学生和家长。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简章在发布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宣传前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尽最大力量将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情况宣传到位,确保宣传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努力完成省州下达的本校招生任务。
(三)监督检查到位
严格规范填报志愿工作的管理,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各初级中学的监督和检查,绝不允许搞生源封锁,严禁各种限制学生自主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做法,要尊重学生意愿和选择权,维护学生权益。不得误导、限制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改动志愿;不得拒收学生《志愿表》;不得自制《志愿表》组织填报;不得向学生偏重或单项宣传有关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或出现收取招生学校所谓的招生宣传费等违规行为。出现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造成后果的由毕业学校负责,如有限制和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并经调查属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各县(市)要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四)责任追究到位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初级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招生监督监察,要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依法治招、廉洁自律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部中职招生“四个严禁”、省教育厅中职招生“十项禁令”和普通高中招生“八个严禁”。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未经州教育体育局核准计划擅自招生、未经州县(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已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学生等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1年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周报制和日报制。即:招生录取期间实行周报制,学生报到期间实行日报制,县(市)学校由县(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上报,州属学校直接上报州招生考生办公室。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76—2190690、2191814。
各县(市)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由各县(市)对外公布。

附件:1. 文山州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表
      2. 文山州2021年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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