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5-30 15:26:50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一)目标任务
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任务为普通高中招生不少于25000人,中职全日制招生不少于11050人,非全日制招生不少于2500人。市教育局将结合我市实际,下达2021年各县(区)及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送生任务下达到所辖各学校。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完成招送生任务,以及普职比、学生巩固率、参考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初三毕业生升学率低、未完成招送生任务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束一周内,市招生考试院及各县将录取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1.招生原则。普通高中的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段招生录取的依据。纳入中考总成绩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中考总成绩为C等及以上,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为合格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定向推荐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双向选择。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指令性计划的招生指标(除保送生、特长生外),实行网上招生录取。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考生被所报名的学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市招生考试院、县教育行政部门不统一分配落选的考生入学。
3.科学排序。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成绩及总成绩按照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总成绩等级高者,录取投档时排位在前。总成绩等级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高等级数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各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时排位越靠前;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相等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上述方法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每学科各等级占市区考生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各等级的划分比例,以及学校分批录取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4.推进改革。
一是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具体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制定。
二是继续实行保送生政策。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10个名额录取保送生。确认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按规定须完成初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取得初中毕业证。
三是继续实行特长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20个名额,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含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8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20个名额外)。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单独实施。各市属高中于6月5日前将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
四是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柳高(高新校区)、铁一中(城站校区)、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含五县)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
5.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学校自行制定录取的补充条件,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数量。各市属高中于6月5日前将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6.民族班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1〕243号),2021年全市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共893人。市县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纳入指令性计划指标管理,招生应向边远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以及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纳入我市中考招生工作。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人数详见附件4,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招生计划待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下达后分配,将面向我市五县招收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
7.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要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县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各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确有必要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批。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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