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3-2 20:47:11
2021厦门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一)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暂定高一年级在枋湖校区办学)、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高中、华锐莱普顿学校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苏颂班”);厦门六中面向全市招收50名普通生(“博雅班”)。
4.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的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5.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保送生,以及特长特色类学生。普通高中的保送、特长特色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考生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1.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厦门二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20%指标面向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滨海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0%指标(今后逐步增加至50%)面向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5日至17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2.台生班招生
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自主招生
(1)保送生招生。经批准,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英语实验班)、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内厝中学、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杏南中学、英才学校、松柏中学、乐安中学、国祺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的本校学籍且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保送本校高中。
上述学校应制定本校保送生招生方案,明确保送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保送生的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公布。保送生的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公示三个工作日,5月24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2)特长特色类招生。为推进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探索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招生办法,部分高中实行特长、特色类招生。
特长类招生。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项目传统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及经批准的其他普通高中可自主招收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特色类招生。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经批准可自主招收符合办学特色的学生。科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60人;厦门市音乐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60人;厦门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中国教科院英才计划班”(原“数字化实验班”)60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可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校长实名推荐等形式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预录取。
报考特长、特色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特长、特色类招生的学校应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明确招生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特长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特长、特色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15日前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特长类招生测试结果和特色类招生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18日前同时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于5月24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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