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7 14:52:25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2.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3.要积极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各校要将招生计划、招
生办法、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浙教办基〔2019〕32 号文件规定,所有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不予学籍登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及时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名单。
4.普通高中原则上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可放宽至生源地和我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5分以内,对低于普高分数线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一概不予录取,违者,不予登记学籍。
5.仙居中学招生
仙居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自主招生100人,统招生197人、定向指标480人、体艺特长生23人。
(1)统招生:按全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
(2)定向指标生:①指标分配依据:以各初中学校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和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结合考生人数为依据,其中定向指标数的70%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分配,30%按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结合考生人数分配。此外, 以四年前小学毕业质量统测成绩作为基础,以上年中考成绩为参照,“后30%”比率变化值在上下5个百分点区间内为正常值,“后30%”比率超过此正常值,每升高或降低2个百分点,仙居中学定向指标在原有定向指标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减少或增加人数限3人)。从2022年开始,仙居中学定向指标生分配依据将作适当政策调整,具体情况待调研后另行发布。②享受定向指标条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初中八九年级须有二年连续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如八年级有经审批留级的,则须有连续三年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③录取:实行按初中学校类别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仙居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为基础,仙居二中、安洲中学、外语学校、文元横溪中学下浮25分,新生中学、白塔中学、下各二中、实验中学和宏大中学下浮50分,埠头初中、田市初中、官路初中、朱溪中学、大战初中、广严初中及明珠学校、时代学校下浮65分,安岭、溪港、湫山、上张等山区乡初中及永安学校、博文学校下浮70分,作为各类初中定向指标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分配指标内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所学校并列分数的考生分别按数学、语文、英语、科学成绩高低的办法决定录取。各校定向指标人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布。
(3)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4)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仙居中学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
(5)在仙居县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要求报考仙居中学的,原则上要求回本县报考。在台州市内仙居县外各县(市、区)参加中考的,按仙居中学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提高5分录取。在台州市外中考的,原则上仙居中学不予录取。如在当地中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并被当地相当于省一级重点普高录取的,其折换成台州中考成绩高于仙居中学统招生录取线20分以上,并参加仙居中学新生分班考试达到前300名的,可经县教育局审批,录取仙居中学。
(6)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管理,如初中八、九年级休学后,在休学期间违规插班就读,违规提前复学、擅自留级等,取消仙中定向生录取资格,仙中统招生提高10分录取;对年龄超过17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初中阶段从未留级、休学者除外),仙中统招生、定向生均提高10分录取;初中毕业复读生、往届生,仙中一概不予录取;中考报名后又经审批休学的,如果违规插班就读的,按复读生论处。
6.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招生。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计划招生100人,其中50人,由考生自愿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城峰中学要与录取考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网上填报美术特色班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它普高班就读。另50人在城峰中学统招生中安排。
7.各普通高中在完成本县中考考生招生任务后若学位仍有空余可适当招收在县外中考并符合本县招生条件的考生就读。在台州市内仙居县外各县(市、区)参加中考的考生,若要回本县就读一般普通高中,按各校各类录取分数线提高10分录取;在台州市外中考的仙居户籍考生,若要回本县就读一般普通高中,根据中考实际难度系数,先折换成台州中考成绩,再按各普高录取分数线提高20分录取。
8.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高中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不得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指标等形式招生。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1.“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3.“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http://jyj.zjtz.gov.cn(台州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关于职业教育招生
1.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并进行预录取,再报市教育局审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其它五年一贯制、“3+2”职业教育、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各专业招生,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按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四)关于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录取分三批次
第一批:仙居中学
(1)仙居中学自主招生 (2)仙居中学体艺特长生
(3)仙居中学中考统招生(4)仙居中学定向分配指标生
第二批:其它普通高中和五年制职教各专业平行志愿
城峰中学、城峰中学美术班、盂溪中学、文元横溪中学、宏大中学正取、外语学校正取、宏大中学自费、外语学校自费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教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普高志愿须其中考成绩在全县普高线以上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可在全县普高线下浮15分录取)
第三批次:中职(三年制)平行志愿
在上述二批未录取考生中,按三年制中职各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职划定全县最低录取分数线。
2.并列分录取规则
(1)第一批仙居中学自主招生、中考统招生,如出现并列分的,一并录取。
(2)第一批仙居中学定向分配指标生,同一所初中并列分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单科成绩高低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出现并列分的,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单科成绩高低的办法进行录取。
(五)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台州市2021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4)。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优惠加分工作按照流程附件4中有关要求与说明办理,同时优惠加分考生材料(含审核表、花名册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5、附件6),以校为单位统一于3月29日前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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