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朝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20-7-3 14:33:57

双塔区、龙城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2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朝教发〔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学生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朝教发〔2020〕5号),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现对2020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招生计划

(一)因朝阳市第四高中需要校舍改造,2020年市区市一、二、四高3所省示范性高中以联盟校形式分配学生,录取学生按录取办法分别到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就读,校区确定后3年不变。

2021年市区一、二、四高3所省示范性高中电脑平分学苗。

朝阳市一、二、四高中3所省示范性高中面向市区分别招收普通学生940人、940人、600人,合计招收普通学生248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共248人;其余为定向到各初中的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共2232人。3所学校所招收的2480名普通学生分别录取到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并按实际录取结果在录取校区就读。高一普通生学籍按招生计划分别注册在三所学校。一高校区录取的普通生和二高校区录取的非双语普通学生由电脑分别随机抽取300人,合计600人注册在四高中,其余1880名新生按录取校区注册。

除了面向城区招收的普通学生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分别面向城区招收25名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在录取校区就读,学籍按录取校区注册;四高中面向城区招收50名艺术生(其中:美术30人、音乐20人),学籍注册和就读均在四高中。

(二)朝阳市三高中面向市区招收普通学生630人,特长生7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40人、音乐特长生15人、美术特长生15人),合计招生700人。

(三)朝阳市艺术高中(隶属于朝阳市财经学校)招收普通学生35人,特长生65人(其中:美术25人、音乐25人、体育15人),合计招生100人。

(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朝阳市英德学校60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500人、特长生50人(体育特长生30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10人),全市招生50人;朝阳市富民学校85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700人、特长生60人(体育特长生40人、音乐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10人),全市招生90人;朝阳一尺和育英高级中学650人,其中:本考区招收普通生450人、特长生50人(体育特长生15人、音乐特长生15人、美术特长生20人),全市招生150人。以上3所民办学校招收的特长生仅限于市区考生。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完成。

第一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7月20-27日,各高中按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的测试流程完成特长生加试并公示结果,于27日15:00前将公示结果报送基教科。

7月26-28日,市教育局发布市区考生中考公示成绩和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依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设置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实际录取分数线高于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作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不能参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意继续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到中职学校报名入学,接受高中阶段职业教育。28日15:00,市教育局面向考生学校发布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7月29-31日,市教育局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的考生示范性高中志愿和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完成市一、二、四高中录取工作,并于7月31日10:00在6楼会议室组织电脑随机抽取四高中注册学生现场会。

8月1日10:00公布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果。一高、二高、四高3所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凡被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有意参加综合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填报示范性高中录取志愿。

8月1日13:30-17:00和8月2日8:30-11:30,市区未被市二高校区录取、中考分数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且有意在朝阳县蒙古族中学继续学习本民族语言的蒙古族双语生,到市教育局报名。今年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在城区计划录取100名蒙古族双语生。8月2日15:00,完成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双语生录取并公示录取结果。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回到毕业学校填报后续录取志愿。

8月1日-8月4日8:30-17:00,未被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未被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录取的双语生,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到毕业学校报名填报志愿。本次录取学校在市区设置普通生的招生计划为:市三高630人、市艺术高中35人、英德学校500人、富民学校700人、一尺和育英高中450人。本次录取设置四个平行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综合以上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情况,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选择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

8月5-6日,市教育局完成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本考区设置计划的录取。6日15:00,公示录取结果。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凡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第二批次录取。考生学校向考生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计划和综合民办高中设置在全市范围招生计划。

第二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8月7-8日,考生毕业学校面向考生征集第二批次录取志愿。依据公布的招生学校及计划,考生须于8月7-8日8:30-17:00到考生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条件: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且中考分数达到市区考区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不得跨考区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本批次继续设置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公布的符合填报要求的学校中选择填报志愿,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按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

8月10-11日,市统一招生平台完成第二批次在全市设置招生计划的综合民办高中的录取和未满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8月12日15:00,市统一招生平台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和第三批次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凡被第二批次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第三批次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8月13日8:00-17:00,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征集第三批次补录志愿,考生到市教育局报名。报名条件和录取方式与第二批次相同。

8月14日,市统一招生平台完成第三批次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并于15:00公布录取结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结束。

三、朝阳市一高和二高校区定向招生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局直初中、朝阳市英德学校、朝阳市富民学校,龙城区、双塔区所属初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直学校未由市教育局建立纸质学籍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就读回本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取得市教育局建立纸质学籍的转入学生不在定向招生范围。

(二)定向招生资格的认定。市直初中由市教育局建立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招生待遇(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双塔区和龙城区所属初中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由双塔区教育局和龙城区教育局认定。民办学校认定办法同市直属学校。

(三)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规定。市七中、八中、九中、向阳学校和双塔区、龙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下面条件可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取得上述学校和两区教育局的正式学籍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和两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定向招生数额分配办法。局直初中以2017年七年级新生入学时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实际参加初中升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英德学校、富民学校以实际参加初中升学考试人数为基数;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初中定向招生以区为单位以实际参加初中升学考试人数为基数。依据市区各报考单位参与定向招生的基数,将市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定向招生的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每个报考单位,分单位录取。

四、考生名次排列办法

按初中升学统一考试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名次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五、示范性高中志愿填报办法

(一)愿意到一高校区就读还是愿意到二高校区就读,二者必须选择一项,而且只能选择一项,同时服从调剂及学籍注册办法。

(二)到高中后是否学习蒙语文。选择学习蒙语文的蒙族考生,在上一项选择中只能选择愿意到二高校区就读(一高校区不开设蒙文课)。

在“示范性高中志愿”选项栏中填写数字“1”代表一高校区或数字“2”代表二高校区。

凡被首批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批次录取;有意参加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填报首批示范性高中志愿。

六、朝阳市一高和二高校区招生录取办法

朝阳市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普通学生招生采取“先统一划定人员,再按规定分校区”的办法进行录取。即先按照市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招生政策,确定拟录取考生,然后再依据“尊重志愿,高分优先,分段录取,统一调剂”的原则,分择优招生A、B、C段,定向招生D、E、F段六个批次,将考生录取到一高和二高校区。 

(一)划定市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招收的择优生248名。按照市区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择优生共248人。

(二)划定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定向生2232人。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分数范围之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如果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没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50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20分。在以上分差内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定向招生若不能录满,按考生升学考试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按批次分别录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择优生。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校区或二高校区就读的择优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教育局分A、B、C三个批次为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各录取124名择优生。其中A批次共68人,两校区各34人;B批次共90人,两校区各45人;C批次共90人,两校区各45人。

首先录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A段批次择优生共68名,其中一高校区34名,二高校区34名。按照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及名次排列办法首先在248名择优生中取前68名作为择优A段批次录取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校区或二高校区就读的择优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二高校区首先在报考该校区的择优生中将志愿学习蒙语文的考生全部录取,其余指标按排序在志愿到该校区就读的择优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志愿到该校区就读的择优生多于34人,则依次将第35人及其以后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调剂录取到一高校区;如果志愿到该校区就读的择优生不足34人,则由市教育局将报考一高校区的第35名及其以后的考生调剂补充到二高校区,完成择优A段录取。

依次录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B段择优生共90人、C段择优生共90人。录取方式同A段录取方式。

(四)按批次分别录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定向生。在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择优生录取后,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校区或二高校区就读的定向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教育局采取与择优生相同的录取方式,分D、E、F三个批次为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共录取2232名学生,两校区各录取1116名定向生,其中D、E、F每个批次744名,两校各372名。首先录取定向D段批次。按照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及名次排列办法首先在2232名定向生中取前744名作为定向D段批次录取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已经划定的志愿到一高校区或二高校区就读的定向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二高校区首先在报考该校区的定向生中将志愿学习蒙语文的考生全部录取,其余指标按排序在志愿到该校区就读的定向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志愿到该校区就读的定向生多于372人,则依次将第373人及其以后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调剂录取到一高校区;如果志愿到该校就读的定向生不足372人,则由市教育局将报考一高校区的第373名及其以后的考生调剂补充到二高校区。

依次分别录取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E段、F段批次定向生。录取方式同D段批次定向生录取方式。

(五)分别为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各录取25名体育特长生。报考朝阳市一高校区和二高校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素质测试。体育素质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体育素质测试后,由学校分项目按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中考成绩发布后,市教育局将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去50分,作为招收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分项目按招生计划在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体育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满为止,达不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在择优生、定向生中已录取,特长生不予录取。具体测试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市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16〕135号)执行。两所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26日前报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发放。

七、朝阳市四高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报考四高的艺术特长生须于中考结束后到四高报名。艺术素质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艺术素质测试后,由学校分项目按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26日前报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发放。

音乐特长生录取办法:中考成绩发布后,市教育局将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去50分,作为四高招收音乐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分项目按招生计划在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音乐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满为止,达不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美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考生报名参加美术特长测试公示结果后,学校向测试合格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录取在有合格证且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满。

如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在择优生、定向生中已录取,特长生不予录取。

八、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学生招生录取办法

市区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开通三次录取。第一次录取由考生学校负责向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征集志愿。本次录取设置四个平行志愿,考生综合市三高、市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一尺和育英高中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收费情况合理选择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二次录取同样设置四个平行志愿,继续由考生毕业学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考生按要求可以在全市范围招生的综合民办高中和本考区的公办一般高中选择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三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补录学校及计划,到市教育局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方式与上次相同。考生未按时限填报志愿,失去录取机会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考生于中考结束后分别到设置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高中和综合民办高中报名。各校的特长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后,由各学校分项目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公示、上报。市教育局将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去50分,作为各校录取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在升学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以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为依据依次录取。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剩余的计划在后续普通生中补录。如特长生在普通学生中已录取,特长生不予录取。测试工作要参照《关于做好市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16]135号)执行。各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26日前报基教科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发放。

九、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规定

(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朝阳市第二初级中学举办蒙文班的意见》(朝教发〔2007〕19号),用汉语文授课加授蒙语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果在升学考试时考“双语”(蒙古语文、汉语文),在市直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并计入总成绩。

(二)对未进入市一、二高校区定向生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照顾政策,即一次性加5分后(蒙语双语生不重复加分),进入考生所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取10人,采取一高和二高校区定向生录取的方式,将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等分配到一高和二高校区。其他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其考试总成绩仍按原成绩计算。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分校办法为: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根据本人填报的志愿,将学习蒙语文的考生分配到二高校区,依照排序如果分配到二高校区学习蒙语文的人数已经达到或超过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则其他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分配到一高校区;如果分配到二高校区学习蒙语文的人数达不到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则在享受照顾政策、志愿到二高校区就读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若干人,使二高校区的人数达到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他考生统一分配到一高校区。

十、关于初中阶段休学和往届学生减分的规定

休学的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学生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中考总成绩分别减去10分和30分后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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