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7-1 16:14:43

南湖区、秀洲区教体局,经开区教文体局,市本级各普通高中学校,市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嘉兴市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嘉教基〔2020〕61号)精神,坚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020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批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办法。现将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额分配生。包括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等4所学校的名额分配生。

2.各类特长特色招生。包括嘉兴一中数理特色综合评价招生,秀州中学人文科学创新实验班,嘉兴高级中学数理特色课程班、文史特色课程班,北师大嘉兴附中博雅特色班(人文特色与科技创新)和特长生,嘉兴三中明德文史创新人才培养班和特长生,嘉兴四高致远人文创新班和特长生,嘉兴五高美术特色班、传媒表演特色班和特长生,嘉兴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特色班(日语、西班牙语)和特长生。

(二)第一批

嘉兴一中(含体、艺、科技等特长生)、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含体、艺、机器人等特长生), 北师大嘉兴附中,高中园区联合培养实验班(三中、四高、五高分别单独招生,入校后联合培养,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第二批

嘉兴三中、嘉兴四高、嘉兴五高、秀水高中、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嘉兴外国语学校、21世纪外国语学校、嘉高艺术部。

说明:填报特长特色招生志愿须通过学校相关项目专门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未取得嘉兴市初中学校初三学籍的学生无法填报普高志愿,不能参加任何批次学校的录取。

二、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一)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15划定。

(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1划定。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三、填报志愿

(一)考生填报高中段学校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高中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录取条件自主选择。

(二)考生可根据公布的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人中考成绩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录取条件等因素,填报本人的志愿学校(填报特长特色招生志愿须通过学校相关项目专门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每批次最多可以填报五个学校志愿。

(三)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为积极支持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市本级招生录取时允许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后享受线上学生同等待遇。

(四)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形式,填报时间为7月3日—5日10:00,届时系统由市教育考试院锁定,考生不得再修改所填报志愿。系统锁定后学校须通过网报系统打印志愿确认单,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交考点学校保存备查。

(五)各普通高中学校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见附件2,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

四、录取办法

(一)除有特别说明的志愿外,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录取时,通过计算机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投档时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二)在录取中如出现因考分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并列者共同进入,其名额不占该校招生指标。

(三)招生学校面向市本级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总分,由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方式产生。经批准可以面向市本级外招生的民办学校,面向县(市)招生可按招生计划自主录取,但其录取分数线应控制在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内。

(四)各类特长特色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按学校公布的特长特色招生录取办法,从学校确定并公示的特长特色测试合格并取得入围资格的人员名单中择优录取或对取得入围资格学生加一定分数(按学校方案)统一投档录取;以“三位一体”方式招生的,按合成后的总分(同时符合单科成绩要求等前置条件)择优录取。

(五)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按《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规定条件执行。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即取得各类特长特色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不受其户籍等条件限制。

(六)严格落实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学生填报高中学校志愿、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和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学生全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http://bmxt.zjjxedu.gov.

cn),任何学校通过网络平台外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七)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并在嘉兴市外参加中考后回市本级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成绩须进行折算,按折算后的成绩向有关高中学校推荐,由高中学校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学校招收该类学生也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

五、招生纪律

(一)学生申请入读市本级普通高中必须在网络报名平台上填报相关学校志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填报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私自录取的不予注册学籍。民办学校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自主招生录取时,无法调取到未填报任何普通高中志愿学生的档案。

(二)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改变经核准的招生范围,严禁有偿招生。

(三)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民办学校控制线为普高控制线下15分)的学生,学校擅自录取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四)各初中学校要通过适当形式召开初三学生志愿填报家长会,并将《2020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告家长书》(见附件6)印发给每一位家长和学生,回执联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由学校装订保存备查。初中学校要明确告知家长和学生民办学校私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外学生的行为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家长在知情的前提下仍允许学生赴该校就读,学生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五)统一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照考试院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凡已被投档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

(六)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信息,做到招生办法、监督措施等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任何高中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及初中学校准许不得到初中学校校内或周边区域开展招生宣传、咨询,高中学校暂停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招生咨询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一)面向市本级招收的学生,凭市教育局下发的经投档产生的名单申报学籍。民办学校自主招收的学生,凭网络招生平台产生并经市教育局网上审核后的名单申报学籍。

(二)经省教育厅审核,2020年市本级无学校取得跨地(市)进行规模招生权限,民办学校跨地(市)开展规模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各招生学校新生的电子学籍档案,必须在9月10日前通过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迁移。

(四)初三学生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如实统计分析本校符合填报普高志愿条件却未填报任何志愿的学生情况,填写《市本级初中学校未填报志愿学生名单汇总》(见附件4),由各区教育部门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五)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为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据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规定,只有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以后,并在规定的时段内才可办理转学手续。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单,办理有关证明手续。

 

附件:1.2020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0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3.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表及填报说明

4.市本级初中学校未填报志愿学生名单汇总

5.2020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告家长书

                            

                          嘉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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