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市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更新时间:2020-1-22 8:06:19

2020佛山市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市级统筹核准、区级编制执行。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导性招生任务和初中毕业生数,按照普职比要求、各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及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向各区下达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各区教育局具体编制各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后,由招生学校录入网上管理系统,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同步编制、一次核定、统一公布。适应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率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巩固提高

初中毕业生报考率。加强分类招生指导,完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审核公示制度。
(一)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佛府办〔2006〕5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1.普通高中学校。(1)公办普通高中。
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8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其他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学校简称为“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顺德区乐从中学、顺德区罗定邦中学、顺德区容山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18所公办普通高中20 % 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禅城实验高级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9所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2)民办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公费生、民办生和特长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2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 “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试点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各区中等职业学校省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省市“双精准”立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中职特色专业(园林技术、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会展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前教育、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如确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同意,可按综合不少于50%比例确定相关专业面向全市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以市教育局公布的2020年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名单为准。
省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和市属技工学校经主管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可自愿申请对接产业需求紧缺专业面向全市招生,技工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35%。
3.佛山市启聪学校职业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1.公办普通高中。
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禅城实验高级中学等第一批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的计划由所在区教育局审核;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对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班的学校,要注重办学条件,招生计划需报市教育局核准。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作废。 2.民办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纳入统一管理。经批准的艺术类民办实验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自主设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须经市教育局核准。
(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计划。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8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8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投档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等因素,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粤招办〔2018〕4号)的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安排这部分普通高中学校5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四)民办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相关批次招生计划的,可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在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申报补录计划。市教育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公布计划,经批准补录的民办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面向全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
(五)其它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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