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中2020年自主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19-12-10 9:41:20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和《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教发〔201876号)精神,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吉市教发〔2019108号)要求,吉林市第一中学在2020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吉林市市区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毕业生均可申报。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品学兼优,综合成绩位于学校前10%,综合素质优秀。

 

(二)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方面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吉林一中自主招生人数确定为70人。

 

三、报名形式

 

报名分为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

 

(一)学校推荐

 

各初中学校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前提下,依据申请条件择优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毕业年级应届在籍人数的10%

 

(二)学生自荐

 

未被学校推荐,但在学科特长或科技创新等方面获市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奖励的学生或综合成绩位于学校前10%的学生可参加自荐,并报至所在初中学校。经吉林一中初审,确定参加初试的自荐生人数全市不超过200人。

 

四、报名办法

 

(一)名单确定

 

初中学校可依据本方案,确定自主招生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请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汇总审核后,依据报名条件,采用合理方式,择优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公示。

 

未被学校推荐的学生,可依据自荐报名条件向所在初中学校递交自荐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自荐学生名单。

 

(二)材料报送

 

名单确定后,初中学校依据名单填写《吉林市第一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推荐单位回执》(附件1)《吉林市第一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初中学校推荐名单统计表》(附件2)和《吉林市第一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初中学生自荐名单统计表》(附件3),材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同时,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吉林市第一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附件4),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及2张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本表只报送纸质材料即可。

 

2019122015: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yz64826011@163.com,纸质材料送到吉林一中综合楼二楼教务处李笑菊老师处。

 

因故未能统一组织自主招生工作的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直接自荐方式,按照以上要求填写附件4,并准备相关材料,于201912208:0015:00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送至吉林一中北门收发室。

 

(三)报名时间

 

20191216日—20191220日。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审核,确定初试学生名单。

 

各初中学校在2020128:0015:00到吉林一中综合楼二楼教务处领取参加初试学生名单和准考证。

 

(二)初试

 

初试在202015日进行。学生需携带《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具体要求到吉林一中指定考场参加自主招生综合素质选拔测试。测试科目为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测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组织阅卷,根据测试成绩排序,按自主招生计划不高于1:4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所在学校。

 

202017日上午12:00前,吉林一中把进入复试学生名单发送至各初中学校指定电子邮箱,请初中学校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复试

 

复试在202018日—13日进行。进入复试的学生,请按要求于202018日早7:30到吉林一中报到,参加冬令营。冬令营期间进行综合素质考查,根据复试成绩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具备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如果总分相同,依次根据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排序。

 

(四)公示

 

2020115日—21日在吉林市中招信息网对具备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告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可在2020122日登录吉林市中招信息网或关注“吉林一中”微信公众号查询吉林一中2020年自主招生资格学生认定名单。

 

六、录取方式

 

获得吉林一中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并填报吉林一中志愿。中考成绩发布后,市教育考试院从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中,按照自主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吉林一中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被录取的学生编入吉林一中创新班。

 

七、其他事项

 

(一)吉林一中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在不同阶段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纪律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机制,确保自主招生结果的公平公正。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自主招生全过程平稳有序。

 

(二)吉林一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吉林一中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组织开展辅导班等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任何以吉林一中名义组织的相关活动均属违规行为。

 

(四)各初中学校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减少该校下一年度推荐名额或取消学校申报资格。

 

(五)各初中学校请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吉林一中不再受理。

 

本方案由吉林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4826011  648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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