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11 20:54:27
2019双牌县高中招生方案(双牌二中)
为切实做好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永教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根据省、市对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2019年我县高一新生计划招生735人(不含市直高中录取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1.本县初中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2.外省市县回流生。
三.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永州市义务教育九年级、八年级在籍学生必须报名参加本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凡是参加过往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本市所有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报名。休学期未满的学生不得提前复学参加考试。报考湖南省青少年航空学校(含海军、空军)的学生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外省市学生报名:户口在本县、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回双牌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办法:6月5日前,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和学籍证,到双牌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九年级外地转入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的生物地理成绩,按照该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等5科的平均分在我县定等,也可以申请参加我市本年度生物和地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信息核准确认:各校在组织八年级学生报考时要核准身份证号、学籍号、姓名;各学校组织九年级学生报考时除了要核准身份证号外,还要做好与八年级报考信息学籍号、体育测试报考信息、综合素质评价报考信息“三项核对”工作并在6月5日前将辖区的考生信息审核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各校要认真把好学籍异动关和考试报名关,严格审核初中在籍学生的转入转出和休学原始材料,严禁初中未毕业学生就读中职类学校,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上报不得修改。
四.考试收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和《关于市教育局代收代付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评卷费的批复》(永财非税〔2012〕16号)规定执行,学校向学生收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九年级共九科,八年级二科。在考试前交教育局财务室。联系人:杨永祥,电话18942585266。
五、招生录取
1、以永州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
(1)按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理化综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艺术50分,总分共590分,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以政史综合、生地综合等考试科目成绩评定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评定等级为依据进行招生。
(2)录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政史综合和生地综合考试成绩原则上要达到2B(政史综合和生地综合均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或1A1C(政史综合、生地综合其中1个C等,另一个必须达到A等)等级。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要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3)录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C等及以上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必须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
(4)没有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为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择优招生录取外,还采取直升生、指标到校生、音体美特长生和外省市回流生等多种录取方式。
(1)直升生。为有利于学校选拔特别优秀的初中毕业生,省示范性高中可从招生计划指标中划出3%(即735人×3%≈22人)作为二中招收直升生的指标。双牌二中通过竞赛可录取22人作为直升生。
(2)指标到校生。按永州市教育局永教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示范性高中学校要将招生计划的50%指标直接分配到属地初中学校。共计录取368人,具体指标数见附表。
(3)音体美特长生。为突出办学特色,培训音体美特长生,二中将从招生计划指标中划出3%(即735人×3%≈22人)作为二中特长生培养(具体招生方案另发)。
(4)外省市回流生。为优化生源结构,允许在外省市就读的永州籍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本地普通高中就读,县二中通过插标考试择优录取。凡外省市回流生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到二中报名,经教育局审批后由二中严格按程序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继续取消择校生计划,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拿出招生计划的10-15%用于招收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未用完的自主招生、直升生、音体美特长生和外省市回流生招生计划自动滚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对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拒录。
(6)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19〕5号)精神,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政史综合、生地综合成绩均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5%,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的考生,可在录取分数线基础上降10分录取;在本县区范围内排名前2%,且语文成绩不低于120分的考生,可在录取分数线基础上降20分录取,由县教育局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7)依据2019年市初中毕业会考成绩总分590分加优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双牌县各初中学校的初三毕业学生,同时被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等级评定必须取得B等以上的成绩。政史综合、生地综合成绩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或1A1C等级。
六.优惠政策
1.规范优惠加分项目。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为:一是政策性加分项目: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②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③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④军人子女根据《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永教发〔2018〕2号)规定执行。⑤符合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关于印发永州市引进人才教育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永人才办﹝2018﹞1号)办理。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必须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及时在校内张榜公示,并在6月5日前统一交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二是综合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加分项目: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发〔2019〕5号)精神。
2.严格履行程序。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在6月5日前统一交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审核反馈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在校内张榜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认可,最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在6月5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由基教股统一上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优惠加分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附表:2019年双牌二中招生指标分配表
2019年双牌二中招生指标分配表 | ||||||
学校 |
参考人数 |
分配指标数 |
学校 |
参考人数 |
分配指标数 | |
第一中学 |
832 |
176 |
麻江镇学校 |
53 |
11 | |
五里牌镇中学 |
32 |
7 |
塘底乡学校 |
20 |
4 | |
江村镇中学 |
171 |
36 |
茶林镇学校 |
39 |
8 | |
阳明山学校 |
30 |
7 |
理家坪中学 |
197 |
42 | |
打鼓坪乡中学 |
27 |
6 |
何家洞中学 |
58 |
12 | |
平福头学校 |
23 |
5 |
湘一阳明 |
246 |
52 | |
上梧江学校 |
10 |
2 |
合计 |
1738 |
368 |
双牌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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