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圣源高级中学2019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9-8-24 10:58:14

潍坊圣源高级中学2019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圣源高级中学系坊子区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地点位于坊子新区凤翔街 (坊子新区凤翔街路南),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7070430000010号。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19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9]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为做好2019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9]9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1.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9年高中招生的组织、协调、调度。
组  长:韩忠民
副组长:韩佃花、周玉兰
2.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韩忠民
副主任:周玉兰
成  员:徐成义、韩兴文(教师)、考生家长1人、李中江(纪检)、陈  良(社会人士)
3.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徐成义
成   员:王德明、刘爱忠、范志荣
咨询电话:教导处 7602691(周老师)
区监督投诉电话:7628186
市监督投诉电话:8791010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民校生300人(48人/班)
招生范围:潍坊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保税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和市直初中学校)。
五、收费标准
学费:8300元/学期
六、报名
1.考生志愿的设置与填报
(1)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保税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和峡山区的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可按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顺序,共填报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第三志愿填报我校;也可只填报民办普通高中一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的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可按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顺序,共填报两个志愿,即第一志愿为公办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也可只填报民办普通高中一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报名
考生通过中考平台进行报名。4月25-29日每天8:00至22:00为报名时间,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核对并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填报结束后要对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4月29日22: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4月25-29日网络报名后,考生不需再到学校现场确认志愿。
3.关于市区外初中学生的报考
在市区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学生,于4月9日-11日登录“潍坊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预约登记后,于4月13日-14日到指定地点(奎文区德润学校,学校北门进入,教学楼北楼)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报名。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报以下材料:
(1)在市区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2)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市区,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须与户口一致)、初中学籍号。
(3)在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且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需出具学生监护人的户口簿、劳动证明(在市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在市区的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2)(3)类考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以及“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所在的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并在该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以上材料中的证明需提供原件,证件、证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关于市区外初中学生的考试
(1)在潍坊市内各县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学生须参加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所在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七、考试与评价
1.学科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试时间为6月11日—14日。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星期二)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6月12日(星期三)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3日(星期四)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6月14日(星期五)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2.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英语听说能力、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的考试与考查工作由坊子区教体局负责组织。
八、录取标准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录取
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未被录取且民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统一录取。
1.录取时先看语数英综组合,再看理化体组合,后看政史地生实组合,三个组合结合录取。
2.录取时,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结合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实验操作技能等级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同组合内可通过降低某一科一个等级而提高另一科一个等级。
3.录取办法:(1)根据政史地生实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160%左右(以最接近的比例为准,下同),再根据理化体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120%左右,最后根据语数英综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80%左右,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剩余计划按照办法(2)录取。
(2)将以上确定的录取等级按照以下顺序调整,达到调整后等级的予以录取,录满剩余计划为止。
①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提高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保持理化体组合不变,降低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②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保持语数英综组合不变,提高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降低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③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降低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保持理化体组合不变,提高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④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提高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降低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保持政史地生实组合等级不变。
⑤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降低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提高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保持政史地生实组合等级不变。
⑥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保持语数英综组合不变,降低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提高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⑦若以上录取还没完成录取计划,再按录取办法(2)顺序分别提高两个等级和降低两等级录取。
4.因各组合等级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素质、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验学科顺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等级高的,录满计划为止。
九、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
按潍坊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符合特殊考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申报;符合条件的市区以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报名时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我校,由我校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实施办法由我校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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