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6-18 9:16:34
规范招生录取
1.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录取。
2.全市普通高中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加免费师范生计划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特尖生不受最低控制线限制。市民中广益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区县一中录取分数线。如果职业学校直接志愿多于该校招生计划,则划定录取分数线。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3.招生录取按档案分划线,档案分由中考九科文化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照顾加分构成。艺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的艺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必须都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录取省示范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必须都达到A等、艺术测试成绩达到B等以上(免测试的除外)。
4.办有艺术、体育特色班的普通高中可在总计划内招收3%体育特尖生,其它普通高中在总计划内可招收5%的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录取档分可以在录取分数线下降10%,但不得低于普高最低控制线。办有艺术特色班的特色学校,如果特色班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调至普通班招生计划。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初三、初二考试)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从7月4日开始通过张家界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7月6日,在原毕业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同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6.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一律按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和职业学(院)校同步录取。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武陵源区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等5所学校的单列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录取单列计划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单列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列计划录取名单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职业学(院)校首先录取只填职业学(院)校志愿的考生,如计划未完成再录取未被普高录取而填有职业学(院)校志愿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7日至7月20日。从7月7日开始,考生可以凭学籍辅号和密码登录张家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及时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7.录取通知书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加盖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公章方可生效。
8.户籍在本市未在本市就读初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凭考试成绩参加全市统一录取。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凭就读学校中考成绩证明(需加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市教育局审查备案,根据招生计划可以安排到职业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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