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6-5 21:24:27
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中关于“要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自主权,结合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逐步实现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自2018年开始,逐步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对报名考生提出特殊等级录取要求,可根据办学实际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为: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 D 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C 级(含)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 A 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A 级。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 C 级(含)以上等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B级(含)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测试确定录取的特长生的等级和分数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 C 级(含)以上。
如高中招生学校对本校录取的推荐生、指标生、特长生(含特色课程及项目)、统招生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考生需要达到招生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但不得低于 D 级,且无其他“不合格”等级学科。
说明: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确定为 C 级和 D 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2018年度的生物、地理重考;参加重考(不含前次考试时缺考)的考生成绩依据新的划定办法最高等级为 C 级。重考达到新划定的 C 级的2015年入学的在校生,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可参加指标生录取;重考达到新划定的 D 级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无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职业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政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本校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报考有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报考无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可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项详细规定见《济南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中考网www.zhongkaowu.com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