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5-22 12:20:52
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本办法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
(二)招生范围
1、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面向全省招生。
3、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4、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
5、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具体计划数详见市教育局相关 文件规定。具体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校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原则:
①录取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
④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2)录取办法:
①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
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②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具体为:
A、在对某个批次、某个轮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考生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方法同上)。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填报相同学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B、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C、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轮次招生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进行降分录取,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重新进行征集志愿。
③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办法具体为:
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比较方法同上)。
各批次、各轮次均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投档(各招生学校先按分数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④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第一轮次的投档录取办法:
A、在第一批次第一轮次平行志愿中填报了省示范高中即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任何一所学校志愿,即等同于同时填报了该校的统招、切块分配指标和过渡指标志愿。
B、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计算机投档系统首先将填报第一批次第一轮次志愿考生按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投档时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按从A学校到B、C、D、E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C、投档时,当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为省示范高中时,则该志愿的投档录取顺序为:一、首先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统招指标录取。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在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须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二、如志愿学校统招指标计划已满,不能被录取,则继续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切块分配指标录取。切块分配指标的录取,将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各中学的切块分配指标总数,在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的学生中,按学生志愿,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如仍不能被录取,最后再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过渡指标录取。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在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须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四、如过渡指标招生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平行志愿的下一个志愿学校。
例如:某考生A志愿填报的是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志愿,则该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为:
首先根据考生成绩及相关资格,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指标。若符合条件,则该生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指标。若该生符合条件,则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到其初中毕业学校的指标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若符合条件,则该生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该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依次类推。
D、若初中学校在我市普高(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低于本校切块分配指标数,则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⑤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今年继续实行联合招生,具体办法为:根据芜湖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志愿,完成两校联合招生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和过渡指标生的录取。对于填报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志愿且被两校联合招生录取的考生,通过电脑派位,确定两校各自录取的新生名单。
对于今年被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录取的来自同一家庭的双胞胎考生,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及其监护人的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将两位双胞胎考生“捆绑”、作为一位考生参加电脑派位,并由考生监护人选择双胞胎中的一位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其派位结果将作为双胞胎两个孩子的共同派位结果。
⑥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计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⑦今年,凡报考我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其中初中阶段在省运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六名及在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需参加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直接取得报考市区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含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考生)还须根据招生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专业课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或市教育考试中心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校艺体特长生。凡专业课资格考试已经考核过的科目,各校一律不得再组织加试。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课资格考试考试方案详见市教育局《关于进行2018年芜湖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芜教招考【2018】1号)文件附件。报考芜湖师范艺术类的考生,录取前须参加并通过相关专业加试(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⑧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A、今年报考我市的包括三年制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的考生的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我市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我市中职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后,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我市各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报考外地市中职学校的考生、外地市报考我市中职学校的考生,志愿填报、招生录取仍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
B、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使用,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培训所属生源学校。
3、录取时间
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芜湖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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