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8-2-9 8:38:24

精英中考网消息:2017温州市中考已经结束,2018年温州中考即将开始,本站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温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供广大考生参考!

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1.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另行发文公布。

2.考生志愿填报在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3天;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个数由县(市、区)教育局决定。民办普高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收费标准。

3.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其余各县(市)普高最低控制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4.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县域招生,县域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民办普高可向所辖县(市、区)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指标,该指标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后进行录取。

民办普高需提前将经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5.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具体补录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决定。

6.保送生和定向生招生

全市各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无省一级的县确定其县中学)以招收保送生、定向生的形式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保送生和定向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初中毕业班人数比例分配。保送生招生方案须经县(市、区)、市教育局核准后进行。定向生招生以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录取。

7.特长生招生

(1)招生学校资格

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或在2014—2016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省一、二级特色示范高中可申请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

面向县域招收特长生学校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规定。

(2)招生计划数

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面向县域内招生特长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

(3)申报程序

面向县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生方案报所辖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经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于3月20日前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3月底前市、县(市、区)教育局将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包括招生学校、特长生类别、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要求和录取标准等)向社会公布。

(4)专业测试与录取

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原则上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生学校按比例择优预录取。各地特长生招生预录取名单须于5月31日前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考生如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的,须于6月10日前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未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特长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专业测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录取。

8. 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由市高招委另行发文公布。

9. 温州中学等5所优质公办普高面向市区统筹招生方案另行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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