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3-11 21:44:58
2021渭南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20〕170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二、考试内容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考试项目: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三、计分办法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1.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三)免试考生。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审批备案后进行免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免试审批备案情况随机抽查、督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如坚持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平时考核成绩正常计入,不能正常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考生按总分的60%计入平时考核成绩;在统一考试中,考生根据自己情况如能正常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分数按实际得分正常计入,不能参加考试的项目分数按60%计入。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四)缓考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组考工作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只允许组织一次缓考,统一安排,统一考试。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市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四、统一考试项目设置
五、组织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
(一)规范平时成绩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存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县域内初中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二)及时公示公布成绩。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三)确保考试过程安全。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确保考生的安全,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游泳考点,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
(四)严格考试监督执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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