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考体育免考、缓考与补考规定
1、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BMI指数男生≥26.1,女生≥25.2)、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
2、缓考。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参加当地体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集中补考。
3、申请程序。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孝感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表2),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残疾认定须出示残疾证,经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予以免考或缓考。免考考生必须有专人目测,名单在学校公示,相关材料存入考生档案。
4、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计分,若3项全免则按30分计分。因伤、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75%计分。
5、免、缓考申请审批时间为体检结束后、考试开始前10天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6、既不说明原因又不参加现场测试的,视为弃考,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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