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1-3 8:34:26
精英中考网消息:在南昌中考中,体育中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了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中考体育,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南昌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供广大考生参考。
南昌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2017年南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目的和意义
施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人才的客观要求。通过体育考试,有效地促进学校体育课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掌握体育运动知识和基本技能,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反映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考试对象
三、凡2017年初中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均需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也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体育考试报名在中考报名时一并进行。考生选考项目在南昌市中考报名系统相关页面上进行选定。考生及家长在报名系统中生成的报名登记表上对信息进行确认、签字。签字后的考生中考报名登记表由报名学校统一收集、整理、保管。选考项目一经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
四、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每个考生须完成三个考试项目,一个必考项目,两个选考项目,学生依据自身的实际运动能力选择适合的项目组合进行考试。。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七选二):5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
考生素质项目(非球类项目)最少选一个,可以选两个;球类项目最多选一个,不能同时选两个。
五、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制定。单项满分后不另行加分。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详见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南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表>的通知》(洪考院中字〔2016〕29 号)。
六、成绩评定
现场考试各项目测试和成绩评定均由仪器设备完成。
(一)普通考生
必考项目20分,选考两项目(七选二)各15分,总分50分,三个项目成绩之和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现场考试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三项成绩相加,作为学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二)免考考生
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类:考前免考,因残、伤、病或因意外事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且被批准项目免考的考生,必考项目按60%,选考项目按50%计入成绩,若全部项目获批免考,则以27分计入总分。
第二类:考中免考,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受伤只参加了部分项目,剩下项目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按实际成绩计分,未考项目经考生本人申请,现场医务人员确认后办理免考手续。同意免考后,免考的必考项目按60%,选考项目按50%计入成绩。
第三类:申请并获得批准免考的考生,若参加了现场考试,相应项目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三)缓考考生
缓考考生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整个体育考试结束时最后半天进行。
考前缓考的考生,按现场考试项目成绩计入总分。
考中缓考的考生,已参加了部分项目考试,因受伤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申请缓考的考生,原已参加考试的项目成绩清零,缓考项目应为全部实际考试项目,考生最终以缓考成绩计入总分。
(四)弃考、缺考考生
考生弃考、缺考,成绩以0分计算。
七、统一考试的考场
(一)三县及新建区、湾里区教体局各设立1-2个定点考场,统一组织本县区初中毕业生进行体育考试。考场要求有400米橡胶跑道田径场。
(二)市属中学、事业单位办学校、市区有关民办学校,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开发区范围内的初中体育考试工作由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集中考试。
八、统一考试的时间
体育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等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招考委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县区教体局(中招办)、初中毕业生学校三级管理机制。
(三)三县及新建区、湾里区教体局参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县区体育考试。
(四)主要职责分工。
1.教育考试院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指导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
(2)负责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
(3)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2.县区教体局(中招办)
(1)制定本县区的考试方案。
(2)负责本县区的考试组织与管理。
3.初中报名学校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积极投入备考。
(2)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提前做好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查工作,排除体育考试潜在的安全风险。
(3)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考生合理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
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病史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要求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是否有健康的身体参加考试。
(4)组织考生依时赴考。
(5)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和考后放松活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五)各县区教体局或学校负责对参加耐力跑项目考生购买"学平险"情况的摸底统计,对未购买“学平险”又要参加耐力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劝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学校分班收集整理学生家长书面《安全告知书》回执单、体检表(心电图检查)及购买“学平险”花名册或学生购买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保险单原件学生家长留存),切实掌握参加耐力跑考生参加保险和体检情况。
(六)各县区教体局和有关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市体育考试工作各项工作联系电话如下:
考务工作: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电话:86213989。
设备数据: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科,电话:86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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