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9-30 13:02:39
2022诸城一中录取分数线、录取标准
诸城一中2022 年招生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
http://www.zhucheng.gov.cn/zcdt_1/tzgg/202207/W020220718353443539909.pdf
招生录取咨询人:车凤莉 13964697991 王春娥 13562679423
根据《关于印发 2022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诸城市 2022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和
《诸城一中 2022 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录取办法及程
序、录取标准公布如下: 一、诸城一中公办高中
(一)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
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均为 B 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一中公办高中录
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为 D 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一中公办高中的录取顺序是:先录取提前批的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再录取剩
余指标生,然后录取专业类统招生,最后录取剩余的普通类统招生。
1.提前批推荐生及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
我校招收的推荐生分两类,一类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类是在某一方面(如
科技创新、信息技术、文学创作)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我校招收的特色项目特长生包括信息技术类,声乐、器乐等音乐类,国画、汉字书
法类。
特色项目特长生与特殊才能推荐生招生工作同步开展。
(1)对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的照顾政策:对享受照顾政策的推荐生和特色项目
特长生,从物理、化学、历史三科中把成绩最低的一科依次提高一个等级(若该组合全
为 A,则将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三科中最低的一科依次提高一个等级)。
(2)录取程序: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优先录取,未被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
荐生录取且符合特殊才能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再参加特殊才能推荐生
和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录取。
(3)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录取办法:先按考生第Ⅰ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
英语,下同)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划定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推荐生计划数的
120%;对这些划定的考生,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物理、化学、历史,下同)两个组合
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划定推荐生计划数的 110%;对这些再次划定出来的
考生,再按第Ⅰ组合第Ⅱ组合和第Ⅲ组合(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的成绩等级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推荐生计划数的 100%。如果考生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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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全部被录取时,由学校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评估认定的等级择优录取。如果考生
上述成绩等级仍然相同而不能全部被录取时,再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
果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也相同,再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第Ⅱ组合的
成绩等级也相同,再根据第Ⅲ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上述成绩等级仍然相同而
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综合素质、生物、
地理、道德与法治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成绩等级仍然并列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若同一
学科等级相同,未享受推荐生、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照顾政策的优先。若仍超出招生计
划数的,独生子女考生优先;若按照上述录取办法仍然存在成绩等级并列超出招生计划
数的,依次按照综合能力测试的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四个学科的先后顺序根据综合
能力测试单科评估认定的等级择优录取。
特殊才能推荐生和特色项目特长生录取办法:先兑现考生获得的照顾政策,再根据
学校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2.剩余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的下限是全市第 6700 名考生的成绩等级(第Ⅰ组合 1B3C,Ⅰ、Ⅱ组合
2B5C,Ⅰ、Ⅱ、Ⅲ组合 4B6C),根据各初中剩余的指标生计划和我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先按考生第Ⅰ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下同)的成绩等级分
初中学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划定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 120%;对这些已划定的
考生,再按第Ⅰ组合和第Ⅱ组合(物理、化学、历史,下同)两个组合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择优划定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 110%;对这些再次划定的考生,再按第Ⅰ组
合第Ⅱ组合和第Ⅲ组合(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下同)的成绩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各初中剩余指标生计划的 100%。如果考生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而不能全
部被录取时,再根据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第Ⅰ组合的成绩等级也相同,再
根据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第Ⅱ组合的成绩等级也相同,再根据第Ⅲ组合
的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如果上述成绩等级都相同而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依次按照数学、
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综合素质、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的先后顺序择优
录取。若仍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独生子女考生优先。
3.专业类统招生录取
(1)音乐、美术类录取办法:音乐、美术专业合格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等级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标准为全市第 8430 名考生的成绩等级(第Ⅰ组合 3C1D,Ⅰ、
Ⅱ组合 7C,Ⅰ、Ⅱ、Ⅲ组合 1B9C)。音乐专业获得 A 等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录取时给
予一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从理、化、史三科中把成绩最低的一科按照排序次序提高一个
等级(若以上三科全为 A,则将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三科中最低的一科依照次序提高
一个等级)。
具体录取办法是:首先把音乐、美术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成
三个组合,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为第Ⅰ组合;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为第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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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物理、化学、生物为第Ⅲ组合。分音乐、美术两个类别,参照剩余指标生录取办法择
优录取,如果三个组合的成绩等级都相同而不能全部被录取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
英语、综合素质、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成绩等级仍然并列超出招生计划数的,若同一学科等级相同,未享受等级照顾政策的优
先。若仍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独生子女考生优先。
(2)高体类录取办法:高体专业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最低录取
标准 1C9E(享受教育局规定的破格录取条件的高体生除外),然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剩余普通类统招生录取
参照指标生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http://www.zhucheng.gov.cn/zcdt_1/tzgg/202207/W020220718353443539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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